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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为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混凝土试件的测定值,仅适用于氯盐环境下采用较大掺量和大掺量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对于其他组分的混凝土以及更长龄期的混凝土,应采用更低的D
的测试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执行。5.4.7 硫酸盐为主的环境下不宜采用灰土基础、石灰桩、灰土桩等;水泥宜选用铝酸三钙含量小于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抗硫酸盐水泥,配置混凝土时宜掺加矿物掺合料。
5.4.8 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裂缝控制等级和最大裂缝控制宽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
5.4.9 普通钢筋应优先选用HRB400级钢筋,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当构件处于可能遭受强腐蚀的环境时,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6mm。
5.4.10 对于中等腐蚀性至强腐蚀性环境下的混凝土构件中的钢筋构件,应与浇筑在混凝土中并部分暴露在外的吊环、紧固件、连接件等铁件隔离。
6.1 一般规定6.1.1 盐渍土地区建(构)筑物及工程设施的施工,应根据盐渍土的特性和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程序,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建(构)筑物地基、基坑或基础周围,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提出防止施工用水渗漏的要求。
3 平整施工场地,做好原地面临时排水设施,清除地表盐壳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表土,并碾压密实;对过湿或积水洼地以及软弱地基,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排水、清淤换填工作;
2 在冬季或雨季进行施工时,应采取防冻、防雨雪、排洪等防止管道冻裂漏水以及突发性山洪侵入地基、基坑等措施;
3 应先施工建(构)筑物的地下工程和埋置较深、荷载较大或需要采取地基处理措施的基础,基坑应及时回填、分层夯实;
6.1.4 施工期间各种用水应引至排水系统,不得随意排放;混凝土基础不宜采用浇淋养护;各用水点均应与建(构)筑物基础保持一定距离,其最小净距应符合表6.1.4的规定。
2 排水困难的场地或基坑有被水淹没的可能时,应在场地外设置排水系统、护坡或挡土墙;在地下水位较高场地,除挡导地表水外,应在坑底设置集水井、排水沟,以降低场地的地下水位。
1 各种管材及其配件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检查,管道敷设前还应对管材及其配件的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逐件检查;并应抽样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