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16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注:(1)*、**和***分别表示在0.1、0.05和0.01水平下的显著性;(2)模型1和模型2为全样本,样本量为847个(不包括学生样本);模型3为低收入组,样本量为592个;模型4为高收入组,样本量为255个;模型5为城六区居民,样本量为465个;模型6为非城六区居民,样本量为382个。
第三,在控制变量方面,由模型1的结果可知,婚姻显著地负向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表明婚姻状态越好的居民幸福感越高;是否生育孩子显著地正向影响居民幸福感,即生育孩子的居民幸福感高于没有生育孩子的居民;住房面积显著地正向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即人均住房面积越高幸福感越高;身体健康显著地正向影响居民幸福感,即身体越健康幸福感越高;内层交际和中层交际这两个变量显著地负向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即交际频率越高,则其幸福感越低。而其他变量(如性别、年龄、教育、政治面貌、工作状态和休闲时长)对居民主观幸福感没有显著影响,但是影响方向符合描述性分析的结果。
首先,在分析收入效用的中介效应时,笔者采用逐步回归法开展分析。表4显示,由模型8的结果可知,居民个体收入显著地正向影响其收入效用,估计系数为0.26,表明居民个体收入每提高1单位,其收入效用则会提高0.26个单位。由模型10的结果可知,当居民个体收入、收入偏好和收入效用同时纳入模型时,居民收入效用显著地正向影响其主观幸福感,估计系数为0.329,表明收入效用每提高1单位,居民主观幸福感则会提高0.329个单位。由模型2、模型8和模型10的结果可知,居民个体收入效用在居民个体收入对其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过程中起完全中介作用。以上结果验证了笔者提出的第二个研究假设,即H2,但是隐含假设H4却没有得到验证。
其次,在调节效应的分析中,主要分析直接影响路径是否受到调节。由模型7的结果可知,居民个体收入显著地正向影响其主观幸福感,表明居民个体收入越高,幸福感越高;居民收入偏好显著地负向影响其主观幸福感,表明居民收入偏好越高,幸福感越低;但是,居民个体收入和偏好的交互项对其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不显著,且系数为负,表明在居民个体收入对其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过程中,收入偏好不存在调节作用。可见,居民个体收入偏好在收入对其幸福感的直接影响路径中不存在调节作用。
注:(1)*、**和***分别表示在0.1、0.05和0.01水平下的显著性;(2)模型7–模型11的样本为全样本,样本量为84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