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16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此外,笔者还选择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婚姻、是否生育孩子、政治面貌、人均住房面积、工作状态、自评身体健康、月均实际休闲时长、内中层交际变量?作为控制变量。
基于以上研究框架,结合学者对有调节中介模型的阐述[23](P714-726),笔者构建了一个有调节的中介模型用于实证分析。在模型分析过程中,首先验证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作用;其次分析变量的中介效应;最后探索调节变量对影响路径的调节作用。
在以上公式中,Y为因变量,即居民主观幸福感;X为自变量,即居民个体收入;W为中介变量,即居民个体收入效用;U为调节变量,即居民个体收入偏好;UX表示居民个体收入与偏好的交互项;UW表示居民个体偏好与收入效用的交互项;Z为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年龄、教育、婚姻、孩子情况、政治面貌、住房面积、工作状况、身体健康、休闲时长、中层交际和内层交际。公式(1)主要用于分析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作用;公式(2)—公式(4)用于分析变量的中介作用和调节作用。
为了验证研究假设的科学性,笔者分别从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居民主观幸福感决定因素等方面进行实证分析,并对研究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
首先,分析个体收入与主观幸福感和收入效用间的关系。根据居民个体收入分布的情况,结合主观幸福感和收入效用测量的特征,笔者把收入划分成九个等级;然后再分析不同收入组居民主观幸福感和收入效用的均值。见图2。
由图2可知,收入在2500元及以下的居民幸福感和收入效用评分最低,均值依次为5.93和4.22;均值最高的是收入在20000元以上的居民,主观幸福感和收入效用评分分别为7.84和7.64。可见,居民主观幸福感和收入效用值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提高,呈现递增的线性关系,并且两者间的趋势线相交,这表明在收入达到或是超过某一个临界值时,收入效用值会高于主观幸福感评分;在收入未达到这一个临界值时,收入效用值低于主观幸福感评分。
由图3可知,收入排序第一的居民主观幸福感最低,均值为6.45;收入排序第二的分值为6.89;排序第三的评分为7.38;排序第四、第五和第六的评分依次为7.08、7.89和7.89,居民主观幸福感随着居民对收入偏好程度的降低而上升,呈现递减的线性关系。从收入效用来看,居民收入排序第一的效用值最低,为4.80;排序第二的分值为5.45;居民收入排序第三、第四、第五和第六的评分依次为5.73、6.01、6.14和5.85,收入排序第六的居民除外,收入效用值随着偏好程度的减弱而上升,同样呈现递减的线性关系。此外,不同偏好程度居民的收入效用值仍然低于主观幸福感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