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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体收入、主观幸福感及影响机制(4)

时间:2019-07-16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居民主观幸福感是研究的因变量。幸福感是一种主观感受,难以客观衡量。在现有的研究中,衡量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用单一题项来衡量;二是用多指标来衡量。在单一题项衡量中,不同学者采用的衡量方法有所不同。1972年,美国综合社会调查通过设置“综合考虑来看,您觉得现在的生活如何”这一问题来衡量,被访者在“非常幸福、比较幸福和不太幸福”三个题项中选择;世界价值观调查则采用“总的来说,您觉得幸福吗”来衡量,选项有“非常幸福、幸福、不是很幸福和一点也不幸福”四个[15](P88-89)。此外,还有学者采用11级评分对幸福感进行衡量,分值越高表示幸福水平越高。尽管这种测量主观幸福感的方法简便,但是这种数据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可比性都达到用于科学研究的水准[16](P276-302)。在衡量幸福感的方法中,相比三、四、五个选项的衡量方法,采用11级评分对其进行衡量更加精确。所以笔者通过设置问题“总体而言,您最近的幸福感程度如何”进行衡量,被访者在0–10分值中选择,数值越高,幸福感越强。变量定义如表2所示。

  研究的核心变量有居民个体收入、收入效用和收入偏好三个,其中居民个体收入是自变量,个体收入效用为中介变量,个体收入偏好为调节变量。在居民收入的测量中,现有研究通常会采用家庭年收入[17](P24-44)、家庭人均收入[18](P79-91)、居民个体年收入[19](P41-49)、居民个体月均可支配收入[20](P196-219,245-246)进行衡量。考虑到数据的精确性,居民对月均收入更加容易记忆。所以,笔者采用月均可支配收入衡量居民的绝对收入,数据通过设置“您月均可支配收入为多少元”这一问题来获取。

  根据效用在幸福感研究中的内涵,居民个体收入效用采用居民对个体收入的满意度进行衡量。在现有研究中,大部分学者通常会采用单一题项,设置不同的问题对不同领域的满意度进行衡量,但是回答选项一般包括“极其满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一点也不满意”五个[21](P54-63),或者“非常不满意、无所谓和非常满意”三个[14](P80)。此外,也有学者采用0–10之间的数字来描述,其中0代表“非常不满意”,10代表“非常满意”,尽管这种测量的方法简便,但研究表明该指标具备心理测量的充分性,且效度和信度高。所以,笔者采用0–10评分衡量居民个体收入效用,数值越高,效用越高。

  据已有研究显示,国内外对收入偏好量化测量的研究较少。国内学者制定金钱偏好问卷,选取9个题目进行测量,高分代表个体对金钱的积极情感,即希望富有、认为金钱重要并将金钱作为一种激励,采用5点量表对各题目的同意程度进行衡量,1表示“非常不同意”,3表示“无所谓”,5表示“非常同意”[14](P79);也有学者采用实验设计的方法,设置不同的问题,通过参与者的偏好来预测未来子孙的相对收入偏好[22](P76-87)。所以,笔者在结合影响北京市居民幸福感因素的基础上,设置“请您对影响您生活幸福的因素进行排序(按影响程度高低排序)”这一问题衡量居民的偏好情况,选项分别是影响居民幸福感的“收入、住房、工作/学习、身心健康、交际和休闲”六大因素。那么,居民个体收入偏好则采用居民对个体收入的重视程度进行衡量,将收入排序第一的赋值1,排序第二的赋值2,排序第三的赋值3,以此类推,数值越高,偏好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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