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16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第三个问题是“影响居民幸福的机制如何”。关于这个问题,心理学领域的研究较多,而经济学领域的研究较少。经济学领域的研究表明,收入差距主要通过教育和医疗资源的配置不均进行传导来影响居民幸福感,而社会资本主要通过社会资本变迁和社会阶层差异两个方面的传导机制来减缓收入差距对居民幸福感的不利影响[3](P100-110)。可见,在不同的影响过程中,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传导机制有所不同,结合效用和偏好的概念分析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机理的研究几乎没有。那么,三者间存在怎样的关系,这将是笔者研究的主要问题。
为了解答已提出的研究问题,需要清晰地界定居民个体收入效用和居民个体收入偏好的概念,综述现有研究,并提出研究假设。
居民收入对其幸福感的影响状况比较复杂,绝对收入、相对收入、收入不平等、收入差距等因素对居民主观幸福感均有显著影响,并且对不同收入组群体的影响程度有所不同。在绝对收入方面,从总体来看,目前中国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对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影响[4](P133-158),收入水平的增加对低收入者幸福感的增进意义较大,但对高收入者的影响较小[5](P1-8),并且在城乡居民中,影响情况存在差异[6](P111-125)。然而,绝对收入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是有限的,当绝对收入达到并超过一定水平后,幸福不再随收入增长而提升,即收入对幸福感的边际效用呈现递减的趋势,从而出现“收入—幸福”悖论[7](P1-29)。那么,居民个体收入是否也显著地影响北京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结合研究的对象,笔者提出第一个研究假设。
H1:居民个体收入显著地正向影响其主观幸福感,并对低收入组居民的影响程度大于高收入组居民,在区域层面上存在差异。
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效用是指商品满足人欲望的能力评价,或者说,效用是指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8](P57)。在福利经济学中,福利是人们对享受或满足的心理反映,经济福利主要体现在商品对消费者的效用上,即效用的大小和变动可表示个人福利的增减[9](P29-38)。在居民幸福感的研究中,效用被区分为决策效用和体验效用,前者反映个体对各种选择的偏好排序,而后者反映个体从选择结果中得到的快乐强弱。幸福是作为体验效用的一个子集,它反映的是个体从选择结果中得到的满足感[10](P176-188)。对居民收入而言,收入的增加能使预算曲线与效用可能性边界外移,导致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决策点出现在位置更高的无差异曲线之上,进而使个人生活的幸福感程度得到提升[11](P6-16)。因此,笔者认为,居民个体收入效用是指个体收入给居民带来的满足程度,采用居民对其收入的满意程度进行衡量。国内外实证研究表明,自身的绝对收入水平与个人效用存在正相关[12](P465-484),绝对收入普遍通过对个体需要的直接满足程度来影响幸福感[13](P1-14)。那么,就居民个体收入(或称绝对收入)影响其主观幸福感而言,收入效用是否在其过程中发挥中介作用?笔者提出第二个研究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