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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延迟、变通使用 部分农村学校经费为何到不(6)

时间:2019-11-0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从全国范围看,除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外,农村学校公用经费不能专款专用、按时拨付的现象不时出现,这是县级财政收支严重失衡问题在教育领域的一种表现。”在宗晓华看来,治本之策是对相关财政体制进行系统性改革,重点是将占农村学校支出“大头”的教师工资分解,建立“省县共担机制”,从而保障县级政府在工资等刚性支出之外还有充分财力,及时、足额拨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

  “现在农村学校的硬件条件大幅提升,这没得说。”电教一体化设备、新课桌椅、修葺一新的校舍,曾琴带着记者参观学校,政府在教育上的投入,随处可见。

  曾琴所在的河南省北部某县刚刚实现脱贫摘帽,原本在县城教书的她前年才调任当地小学校长,“上学期为了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验收,学校进行了校园文化建设,上马了亮化和绿化美化工程,还安装了监控系统”。

  课间,学生们在新操场上进行循环跑,但是他们并不知道,“学校改造的工程款至今还未结清,算下来,还欠个体的施工方十几万元”。

  按照该校近200人的在校生规模,每年拨付的公用经费早已“资不抵债”。曾琴坦言,“没有办法,只能慢慢还钱。但是,想让公用经费填补这个窟窿,不太现实”。在该小学的账本上,还有一笔固定支出,挤压了公用经费的使用空间。

  目前,该小学一共有17名教职工,其中包括14名在编教师,2名校聘教师和1名保安。其中,两名校聘教师分别承担语文、数学科目教学。

  “这三名不在编人员的费用,均由公用经费承担”。曾琴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校聘人员的工资为1500元,且一年只发10个月,三人一共4.5万的工资支出,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12万的35%左右。

  同样,在离县城约20公里的李庄小规模学校里,仅有的三名教师中,也包含一名40多岁的校聘全科教师从公用经费中支取工资。

  事实上,在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中,该项支出并未在公用经费使用的核准范围之内。“变通使用”公用经费支付校聘人员工资,实属违规。

  “农村教师整体缺编,随着教学要求提高和课程增多,农村学校的编制并未按照新要求配置齐全。一些农村学校编制的教师被借调到教育局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工作,加剧问题严重性。”河南师范大学教授李醒东介绍,“按照教学实际需求,由学校招聘顶岗教师成了普遍做法,无论工资多少,这笔钱都不应该由公用经费出。”

  当前,公用经费政策明确规定公用经费不能用于人员开支。这样的制度设计,能够保证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但是,李醒东提醒,面对教学的实际困难,校聘教师应该由县级财政统筹处理,同时根据实际运行成本,合理设计拨款系数,对边远地区学校、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等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拨款,并且适当扩大学校公用经费的管理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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