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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偶像还是真人偶像?Z世代的选择超科幻(3)

时间:2019-10-31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这类虚拟偶像,因为时间和运作模式,被业内认定为1.0模式。运营方,做一套虚拟形象和 VOCALOID语音声库,输出一些提前制作的内容,如音乐。

  而用户通过声库和引擎,可进行自主的创作,自行作词作曲,合成音乐作品。这些二次创作的内容,是这类虚拟偶像获得广泛认知度的最主要来源。

  第二种,是《偶像大师》、《Lovelive》、国内如《偶像梦幻祭》、有些苗头的《恋与制作人》。这种有内容企划,有成长故事,有一定陪伴感,更接近真人偶像团体的虚拟偶像项目。

  这类项目,作品内容在播出前是既定的,粉丝心理和真人偶像粉的心理比前一种更接近,比如对偶像的成长,角色的塑造,陪伴感都有所增强。内容上,也更丰富一些,包括了动画、游戏、一些演出的输出等等。

  第三种,是如绊爱之类的虚拟主播,如果说虚拟偶像是虚拟的“偶像明星”,那么虚拟主播,可以算是虚拟的“网红”。

  不同于需要搭建人设、故事、经过严格艺人培训、作品积累的偶像,虚拟主播主要通过直播的形式做互动,并借此积累粉丝、通过广告等形式实现商业化,是一个没有肉身的网红。

  这个阶段的虚拟偶像整合了歌姬(人设、作品输出)、游戏(成长体系)、虚拟主播(实时互动)等多种形态的特点,让虚拟偶像跳出纸片人的设定,变成一种更新潮、真实的偶像艺人。

  这开启了两点,首先,以往活在二次元世界的虚拟偶像可以通过直播、线下商演、代言等形式来直接赚钱,缩短了虚拟偶像变现的周期,也制造更多机会。

  过去制作动画,时间和作画成本都超高,通过动画捕捉,过去一年里《战斗吧歌姬!》单是动画内容,就已经产出了《战斗吧歌姬!第一季》,《第二季》,《闪耀的日常》总共超过100集以上的动画内容。

  《闪耀的日常》甚至做到了每周两更,跟着歌姬们成长的路径实时制作,时长不一,一般在1~5分钟。

  在过去,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任务。国产动画早期,《十万个冷笑话》时代,一集纯内容大概8分钟左右,制作周期在一个月左右。

  这个模式的收入方式上,融合了粉丝经济,和IP经济,提高了虚拟偶像的变现能力和速度,以及未来更多可期待性。

  尽管通过现在的技术,做个虚拟主播,用最低的运营成本做,已经可以通过直播打赏和平台补贴盈利,但是最成功最赚钱的显然不是单打独斗,用最低运营成本做的个人和小CP。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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