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为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5月16日,云南省卫健委发布《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公告强调,广大群众要提高健康安全意识,不采摘、购买、食用不熟悉、难辨别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后如果出现头晕、恶心、呕吐、幻觉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等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首诊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救治,对误食剧毒类鹅膏(包括致命鹅膏,俗称“白罗伞”)、亚稀褶红菇(俗称“火炭菌”)等剧毒野生菌中毒及危重症病人,要及时直接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争取救治黄金时间。(记者 陈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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