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1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全省财会监督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工作机制,省财政厅日前制定印发《2024年度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46条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具体措施》突出政治属性,将落实财会监督职责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突出示范引领,组织部分省直部门和市县开展财会监督试点,提前一年完成财会监督主要目标,示范带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提升财会监督水平;突出体系建设,出台《江西省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工作规则》及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办法,提升监督合力。
在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方面,我省将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聚焦过紧日子、基层“三保”保障、预算管理等重点任务开展监督,围绕乡村振兴、粮食购销领域以及教育、卫生、社保、金融等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压紧压实各部门各单位财会监督职责,省直各部门制定依责监督办法,督促指导主管、监管行业系统和所属单位(企业)落实财会监督工作任务要求,推动构建“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工作格局。
《具体措施》突出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通报警示、追责问责力度,建立市县财政收入弄虚作假行为惩戒机制,将财会监督发现问题情况作为绩效评价重要因素运用于相关领域转移支付分配中,不断深化成果运用,发挥财会监督效能;突出履职基础,积极推动信息建设,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开发建设财会监督模块,开发建设电子公函,更新省级财会监督人才库,强化工作协同和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