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本次配租对象为经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享受我市总部企业支持政策的总部企业(以下简称“总部企业”)。
本次面向总部企业人才配租的房源为深铁阅山境、安居禧龙苑、合正置地大厦、益田大厦、天颂雅苑、笔架山公馆六个项目共1323套住房。
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塘朗山北侧、留仙大道南侧。房源共736套,均为单身公寓户型(建筑面积约37㎡)。预计2023年3月交付。
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与富安大道交汇处西北侧。房源共69套,均为二房户型(建筑面积约69㎡)。交付时间另行通知。
位于福田区安托山六路。房源共148套,其中单身公寓户型58套(建筑面积约33㎡),二房户型90套(建筑面积62-67㎡)。
位于福田区福强路市妇幼保健院对面。房源共53套,其中单身公寓户型19套(建筑面积约39-51㎡),一房户型34套(建筑面积约63㎡)。益田大厦项目的住房内未设管道天然气。
本次配租对象为总部企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才。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按照申请单位合格申请人数、可供应房源套数及2021年度在深纳税总额等因素,确定配租方案。配租方案及结果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
(三)提交申请时人才应在深圳市正常缴纳社保且累计缴费1年及以上,现缴纳单位应与申请单位一致。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为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人才及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系统”(下称“申报系统”,网址:)开通账号。
已开通账号的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人才信息填报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填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信息。
申请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已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但未在申报系统填报人才信息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申请。
(一)面向总部企业人才配租工作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单位对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依法取消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并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申请单位须由指定的住房专员负责具体的信息填报操作。
(二)承租单位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及入住人员信息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备案。入住人员已申请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承租单位不进行公示和备案的,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