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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2)

时间:2019-08-01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向好。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显示,2013年至2018年我国排名前移50位。《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排名从2017年的第78位上升到2018年的第46位,排名在一年中前移了32位。以开办企业为例,上海和北京只需不到9天,已达到经合组织高收入经济体平均水平;“获得电力”方面,接电时间从143天缩短为34天,排名第14位,提升了84位;在跨境贸易方面,通过“单一窗口”建设、清减规范各类收费等举措,排名前移了30多位。①同时,我国营商环境还具有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优势与潜力,比如我们有全球最大的单一市场。但应该看到,除个别指标以外,我国营商环境距离国际一流水平仍有差距。特别是在“办理施工许可”、“纳税”、“保护少数投资者”、“获得信贷”、“跨境贸易”和“办理破产”等方面表现不够理想。此外,笔者通过调研分析,发现我国在营商环境建设还面临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政府不讲诚信。政策出台朝令夕改,承诺的政策不兑现、签订的协议不履行,政府作为行政法人“新官不理旧账”“雁过拔毛”“见客下单”问题时有发生。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尚不到位。虽然近年来我国大幅放宽了针对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但“准入不准营”“能生不能死”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企业******只需两三天,注销却要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由于不能及时退出,不少变成了“僵尸企业”。三是地方保护主义和区域壁垒仍然严重。一些地方在招投标、资质许可、标准制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对民营企业和非本地企业仍存在一些歧视性壁垒限制。四是监管缺位问题依然存在。信息化手段应用滞后、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导致个别地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流于口号,实践中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另外,对专利、商标和版权保护相对较重视,但对商业秘密保护重视不够,侵犯外资、民营经济组织、自然人知识产权的问题仍然存在。五是干部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在一些地方有的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违规也办事,衙门恶习时有表现。有的部门工作人员存在“不审批不会工作,不拨款不会工作”的思维定势。当然,除了政府自身职能转变不到位,营商环境建设中仍存在其他一些问题,诸如,“融资难”与“融资贵”,市场主体自身诚信度不高,社会中介组织发育不健全等。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对标先进水平,聚焦突出问题,着力深化改革,以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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