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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直通车】2016年以后生育一孩不再发放“光荣证”

时间:2023-08-27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我只生育了一个孩子,想问下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吗?”8月23日,市民杨女士拨打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咨询有关独生子女证的最新政策。

  接到市民咨询后,伊州区卫健委十分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及时与这位市民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电线年生育第一个孩子,目前不想生育第二个孩子。

  伊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科科长王尔玲解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关于做好新修订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工作的通知》(新卫计生基层发【2022】1号)文件精神,对于2016年1月1日之后自愿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7年7月28日之后自愿只生育或收养两个子女的城镇少数民族夫妻,不再发放《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2021年5月31日之后自愿只生育或收养两个子女的农村少数民族夫妻,不再发放《计划生育光荣证》。因此,根据政策规定,该女士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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