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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人事劳动保障厅怎么回事?

时间:2024-08-1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相信不少读者体验过“喝酒误事”的经历,酒精有时使人快乐,有时却也容易令人无脑上头,做出一些清醒后会后悔的举动。

  今天案例的主人公就在酒后转给陌生人5.2万元,清醒后他要求对方还钱却遭拒绝,对于这样的情形法院会怎么判?

  2021年5月的一个晚上,小帅在一家酒吧和小美相遇。两人酒后投缘,相谈甚欢,开始通过微信玩起红包互动游戏。

  小美先给小帅发了一个0.52元的红包,小帅回给小美5.2元,随后有来有往,金额十倍增加,最终小帅发给小美5.2万元,小美收下后终止了这场红包游戏。

  次日,小帅酒醒后对自己昨晚玩红包游戏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他联系到小美,希望她能够返还大额转账。然而小美拒绝归还。

  小帅认为,自己的这笔5.2万元的转账并非出于自愿,而是酒后意识不清醒状态下的行为,他将小美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不当得利5.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帅和小美系当晚在酒吧偶遇,非恋爱关系,也不是普通朋友,不具备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通过赠与高额金钱来表达情感和祝福的条件,故涉案转账不属于赠与。

  同时,小帅的转账行为发生于酒桌之上,且以十倍增加,具有玩笑、吹牛的特征,小美对此也应明知,故该转账属于戏谑行为,意思表示无效。在转账后,小帅在清醒时及时找到小美澄清误会,小美并未遭受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王庆律师提醒您:一般来说,情侣之间带有特定意思的转账,例如“520”、“1314”等,具有明显表达情感和祝福的含义,可以认定为赠与,不可任意撤销。但在今天的案例中,小帅和小美初次相识,双方对于酒桌上的“套路”游戏心照不宣,基于这个背景,当地法院认定为转账行为属于“戏谑”行为,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开玩笑”行为。从法律层面,戏谑行为的意思表示一般无效。

  当然,这并非意味着我们可以随意“开玩笑”。如果戏谑行为使他人产生误解,造成了他人时间、金钱等损失,则需要赔偿对方因合理信赖而产生的损失。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大型高质量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涵盖争议解决、刑事、婚姻家事及家族传承、老龄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司证券、劳动与社会保障、金融、并购、政府与公共服务、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数字经济等一系列领域。通过专业分工和团队合作,一法律师为各个领域的客户提供优质且高效的法律服务。成立近二十年,一法律所多次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集体”等称号,同时被授予“中国 AAA 级重质量、守信用企业”律师事务所、“中国民营企业最受欢迎律师事务所”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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