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2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突发。广州佛山,一女子刚出生的孩子是一名白化病患者。夫妻俩到医院检查,医生一句话。女子瞬间崩溃了。
原来,张女士的孩子是一名白化病患儿。婆婆认为孩子得这个病是张女士的原因,于是,夫妻二人到医院检查。
后来,张女士和丈夫询问家中长辈,才知道,张女士的外婆与丈夫妈妈的外婆是亲姐妹,在遗传学上,夫妇二人属于近亲关系。
张女士的妈妈和张女士婆婆的妈妈是表(姨)姐妹,张女士的妈妈肯定认识亲家的,但法律都没禁止三代以外的人结婚,她肯定不会因为亲家是表姐的女儿而反对吧。
女子和婆婆不是“亲表”,而是远了一层的“堂表”,属于第三代的近亲,女子和丈夫更远了半层,算是三代半。以前“亲表”结婚的都很少出问题,他们这远了一层半的出问题,只能说运气太差了。
女的是旁系第四代,她老公是旁系第五代了,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旁系三代以内近亲结婚了。合法,就是有点不太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