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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详解

时间:2022-10-31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国家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活动所必备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评价,是劳动者职业能力和水平的证明。与学历文凭不同,职业资格与职业活动密切相联,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经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国家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证书持有人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技术和技能水平的证明。可作为求职、就业的凭证和从事特定专业的法定******凭证。职业资格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同时它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995年01月17日《人事部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规定了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相对应地颁发《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注:人事部于2008年并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

  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颁布于1999年,职业分类结构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

  随后职业资格不断增加,但自2013年开始至2017年年初,为了减轻人才的考证负担,国务院先后分七批取消了 434 项、占70%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只保留了不到原来的30%。

  2015年颁布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职业分类结构为8个大类、75个中类、434个小类、1481个职业,并列出了2670个工种。与99版相比,维持8个大类、增加9个中类和21个小类,减少357个职业。

  2017年9月12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文件将职业资格重新分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这两大类的职业资格均再分为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两个类别。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2019年1月17日,人社会部再次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该目录共计139项职业资格,包括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其中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随后,从2019年至今又分三批增加了38 个新职业,同时在今年年底前取消全部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其中第一批取消目录已经在9月30前完成,第二批将在年底前完成。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主要是面向白领劳动者,“白领”指有较高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的人士,是对企业中不需做大量体力劳动的工作人员的通称,又称白领阶层,与蓝领对应,白领一般都有稳定收入。与职称有对应关系。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主要是面向蓝领劳动者,“蓝领”指的是一些以技术含量低的重复性体力劳动和低技术含量的办公室人员为主的工资收入者,如一般工矿工人、农业工人、建筑工人、码头工人、销售等。与职称没有关系。

  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职业资格总共有五个等级,由低级到高级分别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三个级别,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包括全部五个级别。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规定,各等级的具体标准如下:

  2020年职称改革,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可以互相转评,高级工对应初级职称,技师对应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对应高级职称。

  职业资格证书、即《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各地人社部门具体负责核发工作。

  《从业资格证书》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有些职业通过评定取得,有些职业通过考试取得。

  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是从2017年起开始启用的,其中准入类证书封面和封底为暗红色,水平类证书封面和封底为墨绿色。封面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字样,没有资格名称的字样。

  新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为2018年版证书。2018年版证书沿用2015年版证书的颜色、基本样式和防伪技术指标,对证书内页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其中封面和封底颜色分别为:五级-绿色、四级-蓝色、三级-红色、 二级-棕色、一级-暗红色。

  《执业资格证书》对应准入类职业资格,必须通过考试方法取得,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执业资格证书》一定要配合《从业资格证书》一起使用,必须是先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再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用通俗的话讲,准入类资格就是必须持证上岗,所以称其为执业,没有证书就被排除在门外了。执业资格实行******管理,是一种动态的长期的管理,考试后要******,不******,则资格失效。

  新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封面和封底为绿色,技能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封面和封底为蓝色。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明确了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实施机构和设定依据,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的问题。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

  随着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减少,推行更多的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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