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 买电摩不用缴税(2)

时间:2019-07-02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而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以及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则属于应税车辆,原《暂行条例》中规定的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则纳入汽车范围。

  此前的《暂行条例》规定,对于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购置价格(不含增值税)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计征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来进行核定的。

  《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就取消了以最低计税价格计征税款的规定,而是按照纳税人买车时,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来计算应纳税额。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新京报记者解释称:“若纳税人购置车辆的真实市场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时,其所交的车辆购置税就会较此前有所下降。”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晶则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车辆购置税改革,取消“最低计税价格”规定,是源于信息技术支持。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纳税人识别号、多证合一等技术,令目前车辆销售市场价格公开,难以通过虚假申报车价的方式规避纳税义务。

  刘颖则对记者解释称,原来最低计税价格实际上是同类的平均价格,过去,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购置价格如果有正当理由,比如库存时间特别长等,也可以跌破原来的最低计税价格。只不过“最低计税价格”这个表述,不是很规范。这次《车辆购置税法》没有用这个价格,这就和现行征管法更靠拢了,和现行征管法里的一些表述一致了。

  不过,虽然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但若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也会依照相关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车辆购置税法》规定,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及公共汽电车辆在内的5类车辆可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于上述五类免税车辆,刘颖认为,一些免税政策原来就有,例如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税等,只是原来这类车辆免税是作为一个单行规定存在,并且只是在一定期限内的一个优惠,现在将其纳入法律条文中,这样等于更规范了。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五种情形外,目前尚在执行期内的新能源汽车免税和挂车减税等优惠政策,也仍生效。也就是说,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同时,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也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业内人士称,这是在新能源补贴退坡过渡期结束后,有关部门为新能源汽车打下的又一剂强心针。在这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发布《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积极对冲新能源补贴退坡的影响。

【责任编辑:管理员】
随机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