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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摘编·科技自立自强(八)

时间:2024-12-1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企业实验室是优质创新资源的聚集地,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国企业实验室建设仍存在缺乏统筹协调、未取得相应同等待遇、缺少适配的评价机制、合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建议:一、加强实验室体系的顶层设计。统筹全国产业领域和区域发展需求,研究制定中长期规划。优化布局央企实验室,充分发挥央企在技术攻关与推广、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培育与发展等方面的优势。支持新兴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民营企业建设实验室,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二、明确各类实验室的定位任务。明确国家级、省部级、地方级和各主管部门所属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在创新链中的功能定位和核心任务,统筹科技资源,构建实验室之间的耦合联动机制,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通过不同类型实验室串联打通创新链各环节,实现不同类型实验室的分工协作。

  三、多维度发力加强企业实验室建设。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根据企业实验室的科技任务与平台建设需求,支持在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设立重大科技平台。打通企业实验室申报行业相关基础研究项目的渠道。强化多元投入,探索企业与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共同参与实验室建设,带动多主体高水平创新平台发展。

  四、完善企业实验室评价机制。推动构建实验室分类评价机制,形成以产业化效率、技术成果价值为核心的企业实验室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企业实验室进行动态监督与服务。评价结果较好的实验室从政策、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建设一批高水平企业实验室,建立适宜的退出机制。支持满足条件的企业实验室科研人员进入国家评审专家库。

  五、发挥企业实验室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推广产业集群协同创新机制,支持国家级企业实验室面向国家战略需求,设立涉及本领域跨越式发展的底层科学研究课题,组织各方科研力量协同攻关,并给予稳定支持。

  国际学术交流不仅能促进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对我国科技人才培养起到重要作用。建议

  三、将因公学术出境与其他因公出境任务的申报、审批流程等进行区分,去掉明显不合理的因公学术出境限制条件。

  三、由科技部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校与高科技企业开展更加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完善基础研究成果到产业转化的运行机制、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学家走进企业为高科技企业解决关键基础科学问题和技术问题的运行机制。

  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是增强国家实力、提升国际影响力的有效途径。建议

  二、制定适合国际化运行的经费管理政策,放宽对国际科学合作经费的使用限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建立以大科学计划为依托的国际科学组织,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以中国为核心的科研、人才、设施和示范基地国际社区载体。

  高校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近年来,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建议

  一、深化落实政策,完善制度机制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深入落实,支持高校统筹完善成果转化和产学研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促进高校不断完善成果转化收入分配制度。

  二、强化转化导向,加大高质量成果供给。确立以转化为目标的科研立项机制,将资源配置与转化评价结果挂钩,探索跨校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协同攻关。

  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的重要力量。然而,在供需“精准化”对接时,往往存在供需双方都接不住的情况。建议

  一、建立国家级专利数据大语言模型,让AI技术除了赋能企业经营之外,也要赋能其对所需的专利技术的发现和挖掘。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让供需双方都能够在平台上精准匹配和对接。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对于破解成果转化现实堵点、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等具有重要意义。建议

  一、从立法层面破除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束缚。规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清单,转化后不纳入国有资产审计、清算核资范围。

  三、构建技术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监管机制。建立全国性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全流程监管、全过程溯源的技术交易链路。建立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二、完善生物安全协调机制,加强资源共享。加强生物安全资源的共享和管理,完善目前已有的协调机制。

  三、加快推动人才队伍建设,系统培养高级生物安全专业人才。着力培养战略型领军人才,加强生物安全智库建设。

  一、加强政府引导,协同领域布局,拓展基础前沿探索。从国家层面加强人工智能药物创新领域的基础研究,尽快布局基于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药物研发专项。

  三、促进技术应用,构建数字平台,推动虚拟临床实践。形成从单个细胞、细胞培养物、组织、器官以及实验动物或人体的数字生物拟态,并构建虚拟临床试验平台。

  提升我国生物医药领域成果转化成效,构建生物医药“中式”发展路径,是实现中式药物研创体系规范化、系统化、链条化、现代化模式的必由之路。建议

  一、知识产权使用权与所有权有条件分列。对国有属性的知识产权实行“使用权”与“所有权”分列,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实行市场化公开、公平、公正的所有权售卖退出。

  二、成立政府组织引导、科研机构实施创新、社会资本参与的“医药板块混合制专项基金平台”,鼓励协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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