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本报哈尔滨4月23日电(记者祝大伟)近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常态化推进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工作方案》,围绕推动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常态长效作出具体部署。黑龙江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处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结合,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适当方式,为受到诬告陷害并符合规定情形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澄清正名。
去年,黑龙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共办理诬告陷害案件845件,查处诬告陷害人556人,为2244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和省公安机关推进常态化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建立了牵头部门发挥抓总作用,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我们将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通过常态化推进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工作,持续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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