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只收不付是不是已经立案了?

时间:2024-03-1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当我们提到“只收不付”这个概念,很多人可能会想到银行卡的冻结状态。确实,当银行卡处于“只收不付”状态时,意味着该账户只能接收资金,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支付或转账。那么,这种状态是否意味着已经立案了呢?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只收不付不是立案了。银行卡账户只收不付是指用户可以进行资金的转入,但不允许转出。如果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的,一般是因为银行卡是取证需要,冻结期限最多是半年。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警方提供相关证据,经过调查当事人没有涉嫌违法犯罪的,会解除冻结。如果银行卡是因被法院强制执行而冻结的,冻结期限一般不会超过一年,或者当事人履行完义务后,银行卡也会解冻。 只收不付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第四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责任编辑:管理员】
随机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