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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你啊!”法庭劝你醒醒吧

时间:2019-07-13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离婚诉讼中,有一个不成文的期间叫做“六个月”。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只要不是因为家暴重婚、吸毒******、遗弃虐待等恶性事件起诉离婚的,法官通常都会劝你:

  这样的姑娘,我每周能见仨,他们有个共同特点:都会像柳飘飘一样被那句“我养你啊”感动得一塌糊涂。

  然而法庭上的情况是怎样呢?男人说,孩子归我,你没有钱,没有抚养能力。你没有房子,孩子没地方住。你没有上海户口,孩子上不了学……

  有一件事,家事法官都懂:男人想要包养小三,最安全的办法就是把女人圈养在家中,她的生存能力会像温水煮青蛙一样消失殆尽,她们没钱没话语权,请不起律师,囧得抚养权也争取不到。

  现代社会,婚姻已经从“圈养型”演变为“合伙型”:它是经济的共享,责任的共负,风险的共担。男强女弱的时代渐行渐远,强强联合占据了主流婚恋观。如果说旧时的浪漫是“烽火戏诸侯,只为博美人一笑”,而如今的理想伴侣则变成了“希望你是美人,还希望你是诸侯”。

  选择做全职妈妈本身无可厚非,但无论何时要保有走出家门说干就干的能力,否则将来一拍两散时可能连后路都没得退。

  婚姻应该是做加法甚至乘法,而不是做减法。你创造了多少价值,法律替你保护。倘若你连生存能力都没有,法官也做不了你的超级英雄。

  我可以帮她争取半年的时间,但我希望这段时间,她用来反省这段关系,而不是寄希望于对方继续养她。否则,这次不判离,那六个月之后呢?

  女方月薪3万,男方月薪4000,这本就是双方父母不看好的一段婚姻,现在女方要离婚,男人死活不肯。我提了一个尖锐的问题:你们的经济悬殊如此之大,如何平衡家庭关系?

  男方无辜地说,当初她说嫁给了爱情,如今她却嫁给了钱。女方冷笑一声:你说的嫁给爱情,就是我为你付了三年房租,你却连一只包包都送不了我?

  其实,问题的根源不在于钱,也不在于爱,而在于三观不合。姑娘穿着奢华出入高端会所,男人觉得这是虚荣拜金;男人钟爱炉边灶台厌恶觥筹交错,姑娘觉得这是不求上进。姑娘想实现财务自由过上更优质的生活,而男人只想平淡蜗居,择一人爱一生。

  你不能说姑娘错,因为世界那么大,她想去看看。你也不能说男人错,因为采菊东篱下,他想见南山。但两个人在一起,也许就是个错。

  爱情是恋爱的必要条件,但绝不是结婚的充分条件。恋爱恋的是现在,是一道文科题,有华丽的辞藻就行;结婚结的是未来,是一道理科题,要合并同类项,三观同频共振才能对抗时间的印记。切不可把理科题当文科题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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