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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别爬墙这是一条可靠的消息吗?

时间:2023-03-22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昨天,《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等6部门关于发布惠民生优化小客车其他指标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告》发布实施后,收到了许多市民的留言咨询。>

  昨天,《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等6部门关于发布惠民生优化小客车其他指标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告》发布实施后,收到了许多市民的留言咨询。

  符合要求(“久摇不中”“多孩家庭”“人才专项”)如何申领指标?已经收到申领的短信后,下一步如何操作?

  2.二孩家庭第二个子女出生日期在2016年1月1日(含)后。 三孩家庭第三个子女出生日期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

  并不是强制配送。3月20日晚,对已经提出参加2月份增量指标配置(摇号、竞价)的且符合“久摇不中”指标申领条件者直接配置。

  目前处于“取消申请”“审核不通过”的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增量审核通过后,可申领“久摇不中”指标,也可暂不申领。

  属于久摇不中、又是二孩无车家庭,配置了“久摇不中”指标,若使用“久摇不中”指标会不会二孩指标无效?

  优先配置“久摇不中”指标是因为参加2月份增量指标配置。针对上述情况,可以等“久摇不中”指标过期,或到窗口申请取消指标,则可先申领“多孩家庭”指标之后,再申请“久摇不中”指标。针对上述情况,可以等“久摇不中”指标过期,或到窗口申请取消“久摇不中”指标,则可先申领“多孩家庭”指标之后,再申请“久摇不中”指标。

  对已经经提出参加2月份增量指标配置(摇号、竞价)的且符合“久摇不中”指标申领条件者直接配置。2月以后的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在需要的时候提出申请,详见“杭州交通”微信公众号菜单栏操作指引。

  凡被认定为本市B、C、D、E、F类人才且符合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的个人,和被认定为本市A类人才的个人,可向市调控办提出该类指标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直接配置指标。省部属在杭单位人才参照上述标准和政策执行。

  二、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安排: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杭州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23〕3号),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拟定实施细则,后续将组织开展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并通过媒体平台宣传通知。

  总部企业首先应满足基本条件。即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场主体登记在杭州并开展经营,实行统一核算,在杭州市外拥有2家及以上分公司或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属于金融机构、电信运营、烟草、电力、机场、房地产等行业企业,以及浙江省属、杭州市属和各区、县(市)属国有企业。

  1.存量型总部:2021年12月31日(含)前在杭注册或迁入杭州,上年度在杭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含)的企业。

  2.增量型总部: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在杭注册或迁入杭州,上年度在杭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含)的企业。

  3.研发型总部:具备完善的研究、开发、实验条件并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上年度在杭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占在杭营业收入(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10%的企业。

  4.上市企业总部:符合基本条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纳斯达克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等上市,且上市主体在杭的企业。

  根据《杭州市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1+6”管理机制》(杭投促领导小组〔2023〕1号),按照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区、县(市)政府推荐项目报市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认定。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各大调控窗口申领指标,如有相关问题可在工作日9点至12点,14点至17点30分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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