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6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工业集团(简称“中船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简称“中船重工”)俗称“南北船”,1999年由原船舶工业总公司拆分而成。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一旦“南北船”完成合并,将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内部无效竞争,加强军工产品研发能力。同时,此次资产重组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积极稳妥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及船舶行业战略性重组。
中船集团组建于1999年7月1日,旗下有中国船舶、中船防务、中船科技3家上市公司,拥有修造船、海洋工程、动力装备、机电设备、信息与控制、生产性现代服务业等6大板块。中船重工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旗下有中国重工、中国动力、中国海防、中国应急、久之洋、乐普医疗等5家上市公司。
2019年7月1日晚,中船集团与中船重工旗下的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中船集团与中船重工正筹划战略性重组。
10月25日晚,中船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中国船舶公告,控股股东中船集团与中船重工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本次重组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针对南北船合并的主要影响,中信建投证券研报指出,一是利于优化产能资源,有效去除过剩产能。“两船”合并后,或将重新定位各船厂的行业定位和主建船型,有效消除重复低端产能,将资源更多集中到高端产能的建设中,有利于全行业去产能过剩,行业将达到供需基本面平衡;二是一定程度上减少无效竞争,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三是完善全产业链,发挥互补和协同效应。若合并后预计将推动各类资产的专业化整合,有效发挥双方的互补和协同效应,提高企业价值。
对于上市公司来讲,认为,“两船”合并后,将重新定位上市公司,作为专业化平台承接“两船”相关资产。
10月24日晚,中国船舶公告,国务院国资委原则上同意股份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完成后,中国船舶总股本不超过44.98亿股。其中,中船集团、、中船投资、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19.89亿股、2.17亿股、4855.88万股、1.61亿股、9264.15万股、7983万股、7971.05万股、7815.74万股、3947.46万股和3888.38万股股份。
根据此前披露的资产重组内容,中国船舶向中船集团、、中船投资等多方发行股份,购买它们持有的江南造船100%股权、外高桥造船约36.27%股权、广船国际51%股权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