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08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中国网财经8月7日讯 日前,天津速可达电动车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375辆派勒斯牌电动自行车。
一、召回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9月22日期间制造的派勒斯牌TDT31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75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蓄电池防篡改、短路保护、结构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存在被改装的风险;无法有效防止碰撞、起火等事故发生,存安全隐患。
二、将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7月30日期间制造的派勒斯牌TDT61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265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反射器),电气装置(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无法有效防止碰撞、起火等安全事故发生,存安全隐患。
三、自即日起,召回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7月30日期间制造的派勒斯牌TDT69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30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车速限值、结构(防碰擦),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反射器、照明),电气装置(导线布线安装),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存在被改装的风险,无法有效防止碰撞、起火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存安全隐患。
四、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30日期间制造的优速牌TDT76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6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布线标准要求;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反射器)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存在被改装的风险,无法有效防止碰撞、触电、起火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存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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