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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形失色具体是什么原因?

时间:2024-02-07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江苏南通女子网红嫌疑人专门建群售卖黄色视频,直播无利可图,入群必须缴纳200元会费,据悉群内有20多名美女,一晚价格高达10000元一次 价格也达到了惊人的5000元,目前这些女子已被警方带走,详细情况还在调查中!

  据网上视频显示,该女子染着黄头,清秀的面容在电视直播中被人诟病,该女子直接恐吓并恶心道:视频恶心你不看,没人告诉你好看吗?贱人不仅不站起来!

  据悉,该女子为网络红花Scimida曾在其微信群中上传多段视频,其中三段视频时长分别为3分6秒、12秒和21秒。

  另据知情人提供的部分聊天记录显示,有一名昵称为豆苗的男子,通过群聊添加了一名 红酒绿 主播,称自己一直是付费老客户,要求花姐让自己进群。

  视频最终显示,一名黄发女子,上身黑色,下身绿色长裤,脚穿拖鞋,而两名身穿全黑便衣的男子被夹在两边分开,发短信称:据说人被警察带走了。

  此事在网上曝光后,有人开玩笑表示遗憾,说明明是原住民男团成员,却很少有娱乐来源;也有人说女网友口出狂言,要不是这么嚣张,早就被举报了 表示自己从来不会!

  笔者想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不管别人举报不举报,这个女人长期在群里传播淫秽视频,逃避惩罚是偶然的,警察总会抓到她的!

  如果群聊中的视频被认定为淫秽视频,女主播的行为明显属于传播淫秽物品,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所谓情有可原的轻微案件,是指初次传播或涉及人数极少的极少数案件,本案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况,因此对她的行为至少应处以10日以上拘留的处罚。

  根据互联网上的信息,Anchorwoman 可以构成以商业为目的传播视频罪,从而构成以商业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但这一罪名的标准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制作并传播的视频文件超过20个;(2)实际电子信息的点击次数超过1万次;(3)制作并传播的视频文件超过 20 个;(4)制作并传播的视频文件超过 20 个;(5)制作并传播的视频文件超过 20 个;(6)制作并传播的视频文件超过 20 个。 点击次数在1万次以上;(3)违法所得在 1 万元人民币以上。

  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都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行政处罚;数量达到上述标准五倍的,属于情节严重;数量达到上述标准二十五倍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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