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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公园惨被强奸3次五旬男子事后惭愧表示:没忍住我的错!

时间:2023-03-27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老话常说,女子在外,万不可单独走夜路,但很多时候,有些女性却不以为然,觉得强奸离自己太远,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51岁的男子胡某,在五年前老伴就离他而去,孩子们也在外地打拼,自此,胡某便觉家中冷清,自己也还有一把力气,就独自来到外地的工地上打工。

  时日一久,也难免觉得孤寂冷清,所以胡某几乎每当晚间,便独自来附近公园散步,一是锻炼身体,二是为散心。

  案发当日的晚间10点左右,胡某跟往常一样,早早收工之后,独自来到公园散步,由于夜晚的原因,公园里的人并不是很多,而胡某却越走越偏,等突然发现时,周围竟无一人,路灯都不太明亮,胡某见状,便打算打道回府。

  可就在此时,迎面走来一名年轻女子,外表和身型初看之下,也确实很吸引人,尤其走过之时,还有香气传来,胡某顿时便觉得头脑有些发热。

  见周围并无他人,灯光也比较昏暗,而且看此女子身型也较为单薄,胡某心中有了计较之后,胆子便大了起来。

  于是,趁其女子不备,突然走到其身后,然后一把抱住对方,不仅如此,害怕女子大喊大叫,胡某还一把捂住对方口鼻,不停地往更隐秘的角落里拖拽。

  此女子哪里能想到,在公园还会遭遇强奸,于是,不停地挣扎,可是,面对人高马大的胡某,女子的力气不过就是挠痒痒。

  最终,就在这无人且又昏暗的公园隐秘处,该女子被胡某侵犯了3次,而在事后,胡某笃定天越来越黑,此女子也不知道他是谁,所以在对其威胁恐吓一番之后,便扬长而去。

  而回到工地宿舍的胡某,却睡不着了,一晚上都翻来覆去,不心安同时也害怕不已,因此,为了保险起见,在第二天,就给老板请假,打算离开此地暂避风头。

  可就在胡某出大门的那一刻,立马被前来的民警抓捕归案,而胡某也对民警的办案速度大感震惊,并且,还在事后惭愧表示,由于当时该女子外形上佳,自己一时之间没能忍住,是自己的错!对此事也后悔万分。

  对于胡某的行为,趁该女子夜晚毫无防备之时,强行实施3次侵犯,既违背了妇女的意愿,也使用了暴力手段,并且还在事后加以威胁,所以,胡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一般来说,强奸罪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存在某些严重的情形,那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个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胡某在事后才幡然醒悟,对于自己的行为在表示惭愧的同时,也是后悔万分,但此时的种种举动,对他来说,已是毫无意义,毕竟“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人性过于复杂,很多人的不法行为都是由于自身的欲望之心,从而导致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结果酿成大错,所以,法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约束,更是警醒世人,勿要做出不法之举,以免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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